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沙马拉达乡沙马拉达村、铁口村、火把村等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府函〔2025〕215号
喜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沙马拉达乡沙马拉达村、铁口村、火把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5〕13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特火村、树库村、红莫村、果布村、回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5〕14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阿尼村、司金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5〕15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桃原村、瓦西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5〕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沙马拉达乡沙马拉达村、铁口村、火把村等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请你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妥善安置参与农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